[FatMan称FTX的公关公司已签约发布币安负面文章,官方回应此言论不实]8月25日消息,Twitter KOL FatMan发推称:“经核实的消息来源证实,FTX的公关公司M Group Communications已签约发布有关竞争对手交易所币安的负面媒体文章。受雇的记者可以接触到反币安联系人和研究参考资料的‘黑名册’。”
M Group Communications对此回应称FatMan上述言论不实:“这一推文言论是错误的。我们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我们不会也永远不会与媒体合作推送任何行业、任何业务的负面报道。”
其它快讯:
日本将对加密货币采用FFAT的数据转移规则:日本金融厅宣布,将于明年4月开始对该国加密货币行业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数据转移规则(FATF Travel Rule),以打击。该规则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共享发送方和接收方的交易数据。日本金融厅要求日本虚拟和加密资产交易协会(JVCEA)建议其成员为这一规则的实施做好准备。
另外,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于3月25日开始实施反保障措施,以符合FATF的规定。(金十)[2021/4/1 19:37:49]
声音 | 邓建鹏:FATF指引是对“虚拟资产”的明确判定 中国监管当局应参考其财产性质的认定:就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的新指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邓建鹏谈到以下四点:
1. 这一指导性文件的发布说明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倾向于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看作是有典型金融属性的虚拟资产,认为其在恐怖主义融资和方面有相应应用,未来甚至可能扩大;
2. 这份文件以及国际范围内的明确认定,对中国监管当局提供了很强的建议:承认它具有典型的金融属性和金融风险,以及未来在相应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正面承认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质。以此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解释里面,应该考虑承认,在实践中它部分具有私人货币、或近似国外货币的实质与功能。
3. 基于上述的认可或者承认,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应及时回应,考虑做出相应修订,一是在反恐融资和反方面将虚拟货币纳入其中,同时对虚拟资产合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在法律和司法上给予明确保护。
4. 这个指导性文件对于虚拟资产的正常发展和健康使用有积极作用,为各国的立法提供指南,为各国如何有效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提供参考建议。[2019/6/22]
政策 | FATF发布要求数字货币交易所执行KYC数据迁徙规运行规则:今日,国际政府间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向成员国发出指引要求数字货币交易所执行类似与银行业的KYC数据迁徙规运行规则(TravelRule)。即数字货币交易所在相互转账时也必须相互通报客户信息,该项规定10月将在日本生效,随后在亚太区生效,明年将在欧美生效。[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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